华人物语(北京)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存续,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:方庆 | |
电话:010-67276880 | 邮箱:275433501@qq.com |
网址:www.hrtv.cn | 地址: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(东段)2号院12号楼5层 |
简介: |
工商信息
法定代表人 | 方庆 | 经营状态 | 存续 | 评分 | - |
成立日期 | 2016-06-16 | ||||
注册资本 | 1000万人民币 | ||||
实缴资本 | - | 工商注册号 | 110101021466048 | |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01MA006B4C3F | 纳税人识别号 | 91110101MA006B4C3F | 核准日期 | |
营业期限 | 2016-06-16至2046-06-15 | 纳税人资质 | 一般纳税人 | 组织机构代码 | MA006B4C3 |
企业类型 |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 | 行业 | 文化艺术业 | 人员规模 | - |
参保人数 | 0 | 登记机关 |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 ||
曾用名 | - | 英文名称 | - | ||
注册地址 | 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(东段)2号院12号楼5层 | ||||
经营范围 |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;影视策划;体育运动项目经营(高危险性运动项目除外)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从事文化经纪业务;商务咨询;舞台艺术造型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会议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;礼仪服务;摄影服务;软件开发;计算机系统集成;计算机系统服务;计算机技术服务;云计算中心(限PUE值在1.4以下);企业管理咨询;经济信息咨询;公共关系服务;销售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通讯设备;电影发行;互联网信息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电影发行、“经营电信业务”;“互联网信息服务”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