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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幕影(北京)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核心提示:东方幕影(北京)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存续,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:任伟电话:010-84888778邮箱:425754618@qq.com网址:地址:北京市 东方幕影(北京)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网址:https://www.yhbyw.com/qiye/196334.html

东方幕影(北京)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存续,小微企业
法定代表人:任伟
电话:010-84888778 邮箱:425754618@qq.com
网址: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63-1号1层A1160
简介:
工商信息
法定代表人 任伟 经营状态 存续 评分 -
成立日期 2017-06-06
注册资本 300万人民币
实缴资本 - 工商注册号 110105023565778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0F4851M 纳税人识别号 91110105MA00F4851M 核准日期
营业期限 2017-06-06至2047-06-05 纳税人资质 - 组织机构代码 MA00F4851
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 行业 文化艺术业 人员规模 小于50人
参保人数 30 登记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曾用名 - 英文名称 -
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63-1号1层A1160
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技术推广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基础软件服务;应用软件服务(不含医用软件);软件开发;产品设计;模型设计;包装装潢设计;教育咨询(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);经济贸易咨询;公共关系服务;工艺美术设计;电脑图文设计、制作;企业策划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市场调查;企业管理咨询;文艺创作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会议服务;翻译服务;自然科学研究;工程和技术研究;农业科学研究;医学研究(不含诊疗活动);数据处理(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、PUE值在1.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);销售服装、鞋帽;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;经营电信业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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