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华夏群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存续,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:康晓梅 | |
电话:1500123**** | 邮箱:****@qq.com |
网址:www.cctv-snzgx.com | 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石坊院21号9层909 |
简介: |
工商信息
法定代表人 | 康晓梅 | 经营状态 | 存续 | 评分 | - |
成立日期 | 2011-11-30 | ||||
注册资本 | 500万人民币 | ||||
实缴资本 | 160万人民币 | 工商注册号 | 110114014461440 | |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1458770230XW | 纳税人识别号 | 9111011458770230XW | 核准日期 | 2020-11-18 |
营业期限 | 2011-11-30至2041-11-29 | 纳税人资质 | - | 组织机构代码 | 58770230X |
企业类型 |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 | 行业 | 文化艺术业 | 人员规模 | 小于50人 |
参保人数 | 3 | 登记机关 |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 ||
曾用名 | 英文名称 | - | |||
注册地址 | 北京市昌平区石坊院21号9层909 | ||||
经营范围 |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从事文化经纪业务;电脑动画设计;文艺创作;企业策划、设计;经济贸易咨询;产品设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影视策划;组织服装模特大赛、礼仪服务;个人形象包装及设计;个人行为、活动策划、设计;销售文化用品、日用品;舞蹈培训、声乐培训、美术培训、乐器培训、武术培训;体育运动项目经营(不含高危性体育项目);棋牌服务;制作、发行动画片、专题片、电视综艺,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、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制作、发行动画片、专题片、电视综艺,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、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