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,广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量39.54亿立方米,分水种看,自来水用水量最大,达35.67亿立方米,占全部用水量的90.2%;地表淡水用水量2.52亿立方米,地下淡水0.03亿立方米,其他水1.32亿立方米。分地区看,珠三角地区用水量达29.85亿立方米,占比超75%。
2019年,广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量为147.10亿立方米,比上年增长2.5%,重复用水率提高到78.8%(注:重复用水率=重复用水量/(用水量+重复用水量))。分行业看,重复用水量主要集中在电力、冶金和石油石化行业。其中,电力行业重复用水量为50.72亿立方米,比上年下降1.3%,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重复用水量的34.5%;冶金行业重复用水量为40.82亿立方米,增长3.9%,占全部重复用水量的27.8%;石油石化行业重复用水量为32.12亿立方米,增长3.5%,占全部重复用水量的21.8%。
整体而言,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,重复用水量普及面窄且重复用水率较低的问题值得关注。有重复用水的企业只有3573家,只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7.0%,说明九成多企业无重复用水。重复用水量超过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88家,仅占重复用水量的96.2%,主要集中在石油化工、电厂和钢铁厂等少数大型企业中,重复用水应用领域明显较窄。
根据以上资料,下列有关2019年广东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情况正确的是:
A、全省约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.3万家
B、有重复用水的企业的平均重复用水量约为41.2万立方米
C、重复用水量超过1000万立方米的企业的平均重复用水量约为1.8亿立方米
D、电力行业的重复用水率不可能低于5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