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》(2009)的规定,如果工程量出现超过15%的变化,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,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,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(),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(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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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、调增;调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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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、调增;调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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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、调减;调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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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、调减;调减